垣曲住建局依法查处一起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案件
发表时间:2021-08-24 08:37

  近日,垣曲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一起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案件。经查,垣曲谦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孟某,法律意识淡薄,图一时便利,既不审批报备,也不办理手续,擅自将某学校工地的工程渣土就近拉至另一处工地进行回填,其行为违反了《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9条之规定,依据第20条之规定,该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公司依法作出5000元罚款处理决定。

  在此,该县住建局提醒企业及广大市民: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运输、统一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树立环保安全意识,增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处置运输建筑垃圾之前应向住建部门报备,申请建筑垃圾准运证和运输时间、线路,不可擅自处置、擅自清运、擅自倾倒,被罚了款、扣了车才后悔莫及。(垣曲住建局)